李大钊(1889年10月29日—1927年4月28日),字守常,直隶乐亭( 今河北唐山市的辖县 )人。中国最早的马克思主义者,中国共产党早期领导人之一。1913年天津法政专门学校毕业后,去日本早稻田大学读书。曾参加反袁世凯运动。中国最早的共产主义者之一,是中国国民党第一届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之一,也是在国共第一次合作、国民革命军北伐时期推翻北洋政府的主要角色之一,同时为共产国际的成员及其在中国的代理人。1927年,因被北洋政府指控其里通苏联颠覆中华民国北洋政府被捕,后被北洋政府督军统帅兼代理总统职权的张作霖判处绞刑。与陈独秀同为中共主要创始人。
早年
1889年10月29日(清光绪十五年十月初六日),李大钊生于河北省乐亭县大黑坨村。李是遗腹子,出生时,李父已病亡六个月,李一岁半时母亲病故,由祖父将他抚养成人。1895年,李到本村谷家私塾师从塾师单子鳌,塾师命李学名耆年、字寿昌;以后改名大钊,字守常。1898年,李到小黑坨村师从塾师赵辉斗。
1899年,李与夫人赵纫兰结婚。1902年,李首次到乐亭县和永平府卢龙童试,未中;后转入乐亭县北井家坨村宋家学馆师从黄宝琳。1905年,李第二次参加童试,在乐亭县和永平府卢龙通过县试、府试;秋,李考入永平府中学。同年,祖父李如珍去世。
李得到亲戚的资助。1907年夏,李到天津投考新式学堂,被长芦银行实习所录取,最终选定北洋法政专门学堂。1909年,孙洪伊、王法勤等发起成立实业研究会,李任书记员。1910年冬,北洋法政学堂推选李等代表学生参加第四次开设国会请愿活动。1912年秋,北洋法政学会成立,李与郁嶷任编辑部部长,共筹办《言治》月刊;冬,李赴北京与孙洪伊等接触,筹办《言治》。李在天津北洋法政专门学校期间与同学郭须静一起加入中国社会党,毕业后到北平参加中国社会党活动。
1913年4月,李在《言治》第一期发表〈大哀篇〉、〈论弹劾用语之解纷〉;7月至8月,李毕业于北洋政法专门学校,旋赴北京。中国社会党领袖陈翼龙被杀,社会党被查封,李大钊逃离北平,避难于家乡乐亭县的祥云岛,及后得到汤化龙和孙洪伊的资助。冬,赴日本留学。
1914年春,李在东京中华基督教青年会馆内学习英语和日语。夏,和章士钊相识,并向其约稿。李和明治大学的高一涵合办“甲寅”杂志。9月,李入读日本早稻田大学政治经济科。李组织神州学会,进行反袁世凯活动。李开始接触社会主义思想,受茅原华山影响甚深。
1915年1月,日本政府向袁世凯提出“二十一条”。2月,中国留日学生总会在东京成立,会议决定组织归国请愿团,抗议袁政府行径,公推李为文牍干事,负责起草通电,执笔撰写《警告全国父老书》。4月,李与张润之翻译出版今井嘉幸《中国国际法论》,李执笔〈译序〉。6月,李编印《国耻纪念录》,内中发表〈国民之薪胆〉。7月,李修毕早稻田大学第一学年。8月,李发表〈厌世心与自觉心〉于《甲寅》杂志,批疑陈独秀〈爱国心与自觉心〉。李号召国人以“破釜沉舟之决心”誓死反抗。12月,袁称复帝制,于1916年洪宪建元,改民国为“中华帝国”。
参与编辑《新青年》
1916年1月,乙卯学会与中华学会合并组成神州学会,宗旨为“以研究学术、敦崇气节、唤起国民自觉、图谋国家富强”,李、林伯渠、高一涵、易象等为主要成员;李被推为评议长,月底为反袁事离日返回中国,赋诗《乙卯残腊,由横滨搭法轮赴春申,在太平洋舟中作》,称“逆贼稽征讨,机势今已熟”。2月,因反袁而“长期欠席”日本早稻田大学,遭除名;始投入创办中国留日学生总会主办《民彝》杂志工作。春,日本东京成立中国财政经济学会,李为发起人之一。5月中旬,李从日本返回中国,5月15日《民彝》创刊号出版,李发表〈民彝与政治〉。7月,李离开上海赴北京,创办《晨钟报》,任编辑主任。9月,李在《新青年》第二卷第一号发表〈青春〉,是篇为文于日本。
1917年1月,李任章士钊在北京创办的《甲寅日刊》编辑,在创刊号发表〈《甲寅》之新生命〉。4月,李运用国外报纸材料,研究欧洲各国社会党,撰写〈欧洲各国社会党之平和运动〉。7月,李因张勋复辟而避走上海。8月,李在《太平洋》第1卷第6号发表〈辟伪调和〉。10月,李在《太平洋》第1卷第7号发表〈暴力与政治〉。11月,李离开上海,北上。
1918年1月李担任北京大学图书馆主任,由章士钊向北京大学校长蔡元培推荐。2月,李与周同煌、李辛白等成立北京大学“大学公余法文夜校”。6月,李与王光祈、周无、曾琦等成立少年中国学会;7月30日李参加少年中国学会成立大会,推为编辑主任。7月,李在《言治》季刊第3册发表〈法俄革命之比较观〉,比较分析18世纪法国大革命和20世纪俄国革命,阐述俄国革命之本质及对世界将产生之影响。10月,李应邀任北京大学《国民》杂志顾问。11月底,李在北京大学于中央公园举办之“庆祝协约国战胜”大会上发表〈庶民的胜利〉演讲。12月,李任《新潮》杂志社顾问;李在《北京大学日刊》上发表〈庶民的胜利〉;李与陈独秀创办《每周评论》。
李其后担任过经济系、历史等系教授,参与编辑《新青年》,撰写《史学要论》,推动共产主义。
五四运动
1919年1月1日,李在《每周评论》第三号上发表社论〈新纪元〉;1月15日参加筹备学生游艺大会;1月25日,与蔡等成立学余俱乐部;刊登〈庶民的胜利〉、〈Bolshevism的胜利〉的《新青年》第五卷第五号正式出版。春,新文化运动展开,《每周评论》于第17、19两号集中刊载“对于新旧思潮的舆论”。5月4日,北京大学等13校学生3千余人举行示威,五四运动爆发;5月5日,李指导并协助《晨报》副刊开辟“马克思研究专栏”;是月李负责编辑《新青年》第六卷第五号,计划编成马克思研究专号,并完成〈我的马克思主义观〉一文的初稿。6月11日,陈到北京城南游艺园散发“北京市民宣言”,被北洋政府逮捕;此后为营救陈出狱而四处奔走。7月1日,少年中国学会在北京正式成立,根据李之提议,学会宗旨改定为:“本科学的精神,为社会的活动,以创造‘少年中国’;7月20日,李离京回故乡乐亭,又去五峰山,个多月后回京,临行前收到《每周评论》第31号刊载胡适〈多研究问题,少谈些“主义”〉。8月17日,《每周评论》第35号发表致胡适书〈再论问题与主义〉;8月31日,北洋政府查封《每周评论》。9月初:李在《新青年》第6卷第5号“马克思研究专号”发表〈我的马克思主义观(上)〉,是中国首篇较全面、系统介绍和宣传马克思主义的重要文献;9月15日,李在《少年中国》第3期发表〈“少年中国”的“少年运动”〉,较为系统阐述作者的少年中国主义主张;9月21日,应觉悟社邀请到天津讲演,与周恩来等觉悟社成员见面。11月15日,李在《新青年》第6卷第6号发表〈我的马克思主义观(下)〉,全文登完。
组建中共
1920年,李在女子高等师范、北京师范大学、朝阳大学、中国大学等讲授“女权运动史”、“史学思想史”、“社会学”等。1月1日,李在《新青年》第7卷第2号发表〈由经济上解释中国近代思想变动的原因〉。2月中旬,因陈独秀遭到北洋政府监视,李护送陈独秀去天津,帮助其赴上海。3月,李在北京大学发起组织马克思学说研究会,以后又指导学会设立学习和研究马克思主义的小型图书馆,取名“亢慕义斋”;共产国际派远东局代表维经斯基(即吴廷康)等到北京,通过北京大学俄籍教授柏烈伟会见李,李又介绍维经斯基去上海会见陈独秀。5月1日,李出席北京大学教职员和学生举行庆祝五一劳动节纪念大会,主持大会并发表讲话。7月8日,北京大学评议会议决将图书馆主任改为教授;7月23日,李正式受聘为北京大学史学系教授。8月1日,李与胡适、蒋梦麟、陶孟和、高一涵等在《晨报》发表《争自由的宣言》;8月18日,觉悟社、人道社、曙光社、青年互助团、少年中国学会5团体在北京大学图书馆召开各团体联络筹备会,李为少年中国学会代表;8月19日,在少年中国学会茶话会上,提出“有标明本会主义之必要”。9月,李与陶孟和、张慰慈、陈启修担任北京大学政治系课程“现代政治讲座”,李讲授《现代普选运动》。10月,李发起建立北京中国共产党早期组织;李担任北京大学史学系“唯物史观研究”课程;李当选为北京大学评议会评议员。李和邓中夏、高君宇、何孟雄等一同建立北京共产主义小组。11月,李建立北京社会主义青年团,并亲自参加各类活动;11月7日,李领导北京中国共产党早期组织创办的通俗工人刊物《劳动音》(周刊)在北京创刊。12月初,李在北京大学发起组织“社会主义研究会”。
1921年3月初,李被推参加北京国立八校索薪斗争的组织委员会;3月30日,李参加北京社会主义青年团第四次大会,当选为执行委员,提议建立“事务所”,并在所内设油印机,开展宣传工作。春,李帮助天津的共产主义知识分子建立社会主义青年团。4月至8月,李担任北京“八校教职员代表联席会议”代理主席,开展索薪斗争。7月23日,中国共产党成立大会在上海法租界举行,起草并制定党的纲领,选举党的中央机构,确定党的名称为“中国共产党”,上海、北京、湖南、湖北、山东等共产党支部派代表参加;李虽因故未出席中共一大,但党内公认其对建党的贡献,故与陈独秀被誉为“南陈北李,相约建党”,是中国共产党主要创始人。
马克思学说研究会
1921年11月17日,北京大学马克思学说研究会在《北京大学日刊》刊登〈发起马克思学说研究会启事〉,明确提出将马克思学说研究会作为公开宣传马克思主义、团结进步学生和培养先进分子的机构。12月16日,李出席北京大学马克思学说研究会公开成立大会并讲话。年底,根据中共中央通令,召开党员大会,成立中共北京地方委员会,由李任书记、罗章龙任组织委员、高君宇任宣传委员。
1922年2月17日,马克思学说研究会公开招收会员;2月19日,马克思学说研究会第一次公开举办讲演会,李应邀到会,并作题为〈马克思的经济学说〉的讲演。春,在北京党组织领导下,成立“非宗教同盟”,开展反对唯心主义和反对基督教文化侵略的宣传活动。4月4日,世界第十一次基督教学生同盟大会在北京清华学校举行,《晨报》刊登由李起草并有多人签名之〈非宗教者宣言〉;4月9日,李出席非宗教同盟在北京大学召开之讲演大会,并发表演讲。5月1日,李出席北京大学马克思学说研究会等组织的五一劳动节纪念会,并发表演讲,在《晨报》发表〈五一纪念日于现在中国劳动界的意义〉;5月5日,北京大学马克思学说研究会举行马克思诞辰一百零四周年纪念大会,李出席并发表演说。6月,为利用军阀之间的矛盾,为工人运动发展创造更有利条件,李亲赴保定与吴佩孚会谈。7月,中国共产党召开第二次代表大会,李当选为中央委员。
会见孙中山
1922年8月下旬,李去上海、杭州,参加中共中央在西湖举行的特别会议,讨论国共合作问题;月底,李在上海会见孙中山,“讨论建国种种问题”,“畅谈不倦,几乎忘食”。11月7日,李出席北京各进步团体联合举行“苏联十月革命纪念会”,被推为主席,并发表演说。12月,李辞去北京大学图书馆主任职,任北京大学校长办公室秘书。
1923年国民党北京地区党务负责人卢钊指称李为首鼠两端的骑墙人,指责李假意国共合作,张继亦持相似看法。李亲自领导北京党组织,开始在北京蒙藏学校的青年学生中发展第一批中国共产党蒙古族党员。1月,北京各校学生和教职员展开驱彭斗争,反对北洋政府任命的教育总长彭允彝,李联络北京大学教授蒋梦麟、顾孟余、马叙伦等20人,以北京大学全体职员名义上书大总统,请罢免教育总长彭允彝,挽留蔡元培以维持教育。2月初,李应武汉高等师范学校的邀请,为当地教职员作寒假学术演讲;期间发生吴佩孚镇压工人运动的“二七惨案”,李亦遭到直系军阀秘密通缉,随后李从武汉转赴上海。4月,李应邀在复旦大学、上海大学作学术演讲,月底离开上海返回北京。5月4日,李出席北京学生联合会在北京女子高等师范学校召开的五四纪念大会,并作演讲,号召“组织民众”,“对现政府立于弹劾的地位”。6月,李在广州出席中国共产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决定与中国国民党建立统一战线,中国共产党员以个人身份加入中国国民党,李当选中央委员,会后在广州与孙中山会谈,讨论统一战线和对外政策;下旬,李抵达上海。7月初,李在上海拜访蔡元培,并参加蔡元培婚礼;中旬,李返回北京。8月,李在北京大学《社会科学季刊》第一卷第四号发表〈桑西门的历史观〉。9月9日,李出席在北京大学第二院召开的欢迎苏联代表加拉罕大会。10月初,李在北京会见共产国际代表和苏联驻广东革命政府代表鲍罗廷;10月19日,孙中山致电中国国民党上海事务所,命其密电李赴上海商讨中国国民党改组问题。
参与国共合作
1923年11月7日,上海大学于俄国十月革命六周年纪念日成立社会问题研究会,李在成立大会上演讲〈社会主义释疑〉;11月24日至11月25日,李出席中共三届一中全会,检查中共三大以来各项决议的执行情况,主要讨论国民革命运动、工人运动等。12月中旬,李离开上海返回北京;下旬,李赴天津,指导筹建中共天津地方党组织。
1924年1月4日,李主持在北京中国国民党全体党员大会会议在北京大学召开,选举李、谭熙鸿、许宝驹等6人为出席中国国民党第一次代表大会代表;1月5日,李离开北京南下,1月11日抵达广州;1月18日,鲍罗廷召集出席中国国民党第一次代表大会的中共党团会议,李参加会议并发言。1月20日,李出席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为大会主席团5名成员之一,并任大会宣言审查委员会委员、中国国民党章程草案审查委员会委员和出版及宣传审查委员会委员。1月28日,针对中国国民党右派反对国、共合作的主张,李代表中国共产党在会上发言并印发《意见书》,称:“我们之加入本党,是为有所贡献于本党以贡献于国民革命的事业而来的”;“我们来参加本党而兼跨固有的党籍,是光明正大的行为”。李以个人身份加入国民党。1月30日,李当选为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1月31日,李参加孙中山主持的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和监察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李曾在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演说:“本人原为苏联党员、第三国际共产党员……。”3月8日,根据中共中央要求,中共北京区委改组,李任委员长,蔡和森任秘书;3月30日,李在北京主持中华民国国民追悼大会;4月20日,李任中国国民党北京执行部组织部部长。5月9日,李出席北京大学评议会第三次特别大会;下旬,因张国焘被捕叛变,北洋政府加紧搜捕共产党人,李前往昌黎五峰山避难。6月上旬,接到中共中央紧急通知,派李作为中共中央代表团首席代表,赴莫斯科出席共产国际第五次代表大会;中旬,启程前赴苏联;6月17日至7月8日,共产国际第五次大会在莫斯科召开,李到莫斯科与中共其他代表王荷波、彭述之、刘清扬等出席,并代表中国共产党就中国民族革命问题发出声明。7月1日,李与王荷波、彭述之联名致信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主席团;7月12日,李向共产国际提交《全国学生运动状况》等4份报告,会后留在苏联任中共驻共产国际代表,初冬回北京。12月,中共北方区执行委员会成立,由李负总责,以《政治生活》为北方区委机关刊物,由区党委宣传部长赵世炎任主编;北大红楼设有中共北方区委接头机关,和《政治生活》发行的房间;12月31日,孙中山扶病入北京,李率北京共产党员和共青团员前往车站迎接。
李代表中共立场,公开向北洋政府请愿,要求正式承认苏联政府,并且支持苏军驻兵外蒙古。
1925年1月4日,北京“国民会议促成会”在中共北方区委和中国国民党北京执行部领导下成立。1月20日,李主持在北京大学举行的北京各界纪念列宁大会。3月1日,李出席在北京举行的国民会议促成会全国代表大会,并作演说;3月10日,参加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会议,讨论抵制中国国民党右派“国民党同志俱乐部”;3月12日,在北京孙中山逝世,李参加治丧处秘书股;3月16日,国民会议促成会全国代表大会召开第三次大会,李被推为国民会议运动委员会委员。夏秋,李领导北京党组织发动多次大规模群众示威活动,声援“五卅运动”。五卅运动爆发后,李与赵世炎等人在北平组织5万余人的示威。李因“假借共产学说,啸聚群众,屡肇事端”而被北洋政府下令通缉,遂逃入东交民巷俄国兵营。李在热河主办的中共北方区委党校学习,在热河掀起了农民运动高潮。10月初,为加强指导北京地区(包括天津、山西等地)工作,经中共中央决定,中共北方区委和北京地委分开,李任中共北方区委书记。冬,李去张家口,主持内蒙古工农兵大同盟成立大会。11月,李在张家口主持召开农工兵大同盟成立大会,来自热河、察哈尔、绥远各地的200多名代表与会。大会选举李、韩麟符、赵世炎、李裕智、王仲青、陈镜湖、郑丕烈为大同盟执行委员,李任书记,韩麟符、赵世炎任副书记。11月28日,李领导在北京以推翻段祺瑞政权和建立“国民政府”为目的的“首都革命”。
1926年1月1日,中国国民党北方区党部在北京举行升旗典礼,李以中国国民党北京执行部负责人身份出席,并发表题为〈青天白日旗帜之下〉的演说;北京总工会正式成立。1月13日,李出席“北京国民反日大会”在民国大学举行的讲演大会;1月14日,中国国民党北京特别市党部、北京学生总会等团体在天安门举行反日讨张的国民示威大会;1月21日,李出席北京各界在北京大学举行的列宁逝世两周年纪念大会。3月1日,李出席北京学生总会在北京女子师范大学举办的讲演会,作〈日本维新运动与中国国民革命运动比较观〉的讲演;3月8日,李出席北京妇女界纪念三八国际妇女节大会,并作演讲;3月12日,李出席中国国民党左派在太和殿举行的孙中山逝世一周年纪念活动;3月13日,李同陈毅参加清华学校举行孙中山周年纪念会,并发表演说。3月17日,李率各校学生、各团体代表要求段祺瑞政府以强硬态度“驳覆最后通牒”,驱逐签署通牒的八国公使,径赴国务院、外交部,政府卫兵用刺刀当场刺伤多人。3月18日,北京市总工会、学生总会等200多个团体10万多人集会天安门,召开国民大会,通过要求驳斥日本等八国最后通牒、驱逐八国公使等8项议案;会后李亲自带领群众赴段祺瑞执政府门前请愿;北洋政府对群众大屠杀,死47人,伤200多人,制造三·一八惨案。3月19日,北洋政府通缉李;3月底,李领导中共北方区委机关转入地方,进入秘密工作。6月,李在《政治生活》第79期发表〈日本帝国主义最近进攻中国的方策〉,署名猎夫;9月,李向中共中央撰写数份政治报告,汇报南口陷落后北方形势,分析南口之战失利原因,介绍北方区委对冯玉祥和奉系军阀工作情形;冬,李继续领导中共北方区委工作,致信刘伯坚、魏野畴等,指导西北军、国民二军的政治工作,并做大量工作配合北伐进军。
1927年1月10日,李在《政治生活》第86期发表〈日本帝国主义的赤化观〉;1月14日,李向中国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撰写〈关于晋阎之报告〉;1月24日,李向中国国民党中央汇报北京政治分会在政治、外交和情报等工作情况;月底,中国国民党北京特别市党部改选,中国国民党左派全胜,中共北方区委提出“将(中国国民党)党权交给左派”得以实现,加强中共领导的革命统一战线。
逮捕及处决
1927年4月6日,李在北京被捕。在西方国家驻华公使团的授权下,张作霖的奉军和“京师警察厅”出动,警察总监陈兴亚指挥京师警察厅侦缉处处长吴郁文、副处长雷恒成率500多奉系宪兵与京师警察,突击苏联大使馆以及附近远东银行、中东铁路办事处、庚子赔款委员会等处,李全家同时在苏联大使馆被捕,李接受京师警察厅司法处长蒲志中的军法审判。中国共产党员范鸿劼、谢伯俞、谭继尧、杨景山及中国国民党左派邓文辉、张挹兰等先后被捕。在此期间李著有〈狱中自述〉:“其实,在主义之原则上原无不同,不过政策上有缓进急进之差耳。……社会之纷扰,泰半由于谣传与误会。”[10]:718-719由于李是北京大学教授,各方都有人试图营救,张作霖面临很大压力,但是李等人的罪行已经重到让西方国家剥夺苏联外交豁免权。为此他给政府前方将领如张学良、张宗昌、孙传芳等六位发电征询意见,除阎锡山没有回复,其余将领都主张立即正法。南方的蒋介石发来密电,建议“速行处决,以免后患。”
4月28日,李等20人经北洋政府奉系军阀在北京警察厅秘密军法会审,宣布死刑。李被以“和苏俄通谋,里通外国”为罪名绞刑处决,时年37岁。当天下午,李等被秘密处以绞刑。20名被处决者中,第一个受刑的就是李大钊,最后一名为张挹兰(女,国民党北京特别市党部妇女部长)。因刽子手缺乏经验,李先后被绞了三次。1927年4月29日的北京《晨报》报道李受刑详细过程:前日方传军法会审尚未正式开庭,而昨日下午党人20名已被绞杀决矣……当日看守所马路断绝交通,警戒极严。军法会审派定东北宪兵营长高继武为监刑官,在所内排一公案,各党人一一依判决名次点名,宣告执行,由执刑吏及兵警送往绞刑台。闻看守所中只有一架,故同时仅能执行二人,而每人约费时18分始绝命,计自2时至5时,20人始处刑完毕。首登绞刑者,为李大钊,闻李神色未变,从容就死。
《北洋画报》的报道说李受刑时“二十分钟始绝”。据现场处刑人员回忆,李受刑的时间可能是“二十分钟”的两倍,约有四十分钟。遗体的脖颈上勒有三道深深的血痕。